据<中国证券报>8月31日报道,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在28日表示,将力争早日出台《政府投资条例》,根据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,县级以下政府不再具备投资管理权限。
报道引述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、投资司相关人士表示,《政府投资条例》已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,目前在积极推进中。
目前,我国对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审批制。其中,中央投资项目的审批权原则上属于国家发改委,但是在铁路、高速公路、水利、环保等工程领域,涉及到诸多部委的权限。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则归于地方政府,一些规模较小的政府投资工程甚至在县市就可以得到审批上马。
但是这种投资管理体制将发生巨大改变。报道称,根据该意见稿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投资主管部门,能够履行相应投资管理职责,县级以下政府则不再具备投资管理权限。